斜视的治疗方法
斜视大家都知道,危害性还是蛮大的,因为不仅仅是一种影响美观的眼部疾病,更重要的是会导致患者视力及双眼视功能的严重下降甚至丧失。
斜视儿童戴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矫正眼位,其次才是提高视力。如果斜视儿童合并弱视,戴上眼镜视力不是马上提高,而是通过训练逐渐提高的。它不像近视眼镜戴后马上感到视物清晰,眼睛舒适,儿童容易接受,而斜视儿童大多戴远视眼镜,尤其是矫正内斜的眼镜,初戴时视力不仅不提高,反而视物更模糊,有的还引起头晕、眼花等,需要一个适应过程,因此许多儿童不愿戴。
1、先天性内斜视的治疗:出生后或6个月以内发现的先天性内斜视,手术应在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之前的1-2岁进行;6个月以后发生的内斜视,切不可马上手术,一定要先散瞳验光,如有远视,先戴足量矫正眼镜3-6个月,如果内斜视有效矫正,则不必手术,继续戴镜即可治好,如戴镜6个月以上,内斜仅是减轻,残存斜视应尽早手术,戴镜后斜视无变化者,更应早做手术,单眼性内斜视可先采用遮盖疗法,促使变成交替性斜视,然后再行手术,这样对恢复双眼单视功能更有利。如遮盖半年以上仍无效,也可手术治疗。
2、外斜视的治疗:外斜视儿童应早期手术,尤其是间歇性外斜视虽有负镜治疗,辐辏训练等保守治疗方法,但这些方法仅能减轻斜视度数,多达不到治好目的。该病优选手术治疗,并应在未形成显性外斜,双眼单视功能尚未全部丧失之前尽早手术矫正。本病在4-6岁手术较佳。
3、斜视合并弱视的治疗:斜视合并弱视的儿童原则上先治疗弱视,后治疗斜视。只有视力提高,手术效果才能巩固。但对于大度数的斜视要先矫正斜视,否则斜视眼不能很好地注视,弱视眼也无法很好治疗。对于合并有眼内疾患视力无法恢复的内、外斜视,手术宜在12岁以后进行,防止术后无双眼视控制而变成外斜视或外斜反复。
双眼视力正常,散瞳验光无明显屈光不正,证明戴镜治疗无效,应尽早手术。斜视度很小且经常有变动的间歇性斜视暂缓手术,观察是否可以自愈,如斜视度逐渐加大再手术不迟。